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信息公示表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信息公示表
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 |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88号 |
联系人 | 元雪允 |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A+级新能源车型(EA1c)生产线技术项目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名称:A+级新能源车型(EA1c)生产线技术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88号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及厂房,无新增征地面积,无新增建筑面积。拟建项目为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拟建项目投产后不新增产能,保持33.2万辆/年总产能不变。 项目总投资:110599.1万元。 |
报告书信息 | |
项目负责人 | 杨志达 |
报告审核人 | 王立平、程然 |
报告编制人 | 杨志达、杜晓悦 |
检测人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现场调查时间 | / |
现场检测时间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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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
(1)拟建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拟建项目功能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汽车制造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技术规程》(WS/T 4227-201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6514-2008)要求。 (3)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汽车制造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技术规程》(WS/T 728-201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6514-2008)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4)拟建项目在进行建筑设计时考虑了建筑物的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调等建筑卫生学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5)拟建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氮氧化物、紫外辐射(电焊弧光)、一氧化碳、2-丁氧基乙醇、正丙醇、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正丁醇、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异辛醇、异丁醇、三甲苯、戊二酸二甲酯、2,2-二羟甲基丁醇、二甲基乙醇胺、1-甲氧基-2-丙醇、甲醇、异丙醇、二甘醇一丁醚、3-乙氧基丙酸乙酯、异丙苯、乙酸三甲酯、乙苯、乙酸乙酯、4-甲基-2-戊酮、丁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甲酯、三乙醇胺、溶剂汽油。 通过对类比企业的检测和对工艺的分析和半定量风险评估,预测拟建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各岗位接触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第2号修改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拟建项目在初步设计和建设阶段如能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补充措施及建议,做好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拟建项目建成后作业现场的各种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应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拟建项目采取综合防护措施及个体防护后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详见表9-1。 (6)拟建项目拟设置防尘、防毒、降噪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或措施,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拟建项目拟依托现有的《北京现代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综合管理办法》,拟为各岗位配发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基本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等的要求。 (8)拟建项目依托的辅助用室能够满足作业人员工作需求。 (9)建设单位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内容基本符合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拟建项目划分为“C36汽车整车制造”中的“C361汽车整车制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将“C361汽车整车制造”的风险等级分类为“严重”,结合拟建项目实际情况,经综合分析,将拟建项目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1.《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6.《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正确; 7.《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可行; 8.《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9.专家组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动力设施运行人员噪声预期接触水平分析。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存档备查。 | |
项目负责人: 杨志达 部门负责人: 程然 质管部负责人: 王立平




